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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哪里学会计好?

来源:恒企会计时间:2023-09-22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营业外收入并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因此,在会计核算上,应当严格区分营业外收入与营业收入的界限。通俗一点讲就是,除企业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营业务以及附属的其他业务之外的所有收入是为营业外收入。

(一)营业外收入核算的内容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政府补助、盘盈(现金)利得、捐赠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等。

其中: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和无形资产出售利得。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形成的利得。

盘盈利得,是指企业对现金等清查盘点时发生盘盈,报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二)营业外收入的账务处理

企业确认营业外收入,借记“固定资产清理”、“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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